悟“实景”、学“原著”、办“实案”
- 发表时间: 2021-06-01
- 来源: 市检察院机关党委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5月下旬,市检察院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市检察院领导、钟山院检察长、市管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参加了会议,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杨建平同志列席。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利民主持。
学习活动从悟“实景”、学“原著”、办“实案”出发,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进行了党史学习教育实景课堂教学。在周恩来铜像前,黄利民检察长带领参学人员敬献了花篮;在梅园新村陈列馆一楼参学人员集体重温了入党誓词,聆听了展厅微党课和讲解员讲述的周恩来等老一辈领导人在梅园的革命岁月与历史。通过实景课堂教学,使大家加深了对恩来精神深刻内涵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在新时代自觉学习、传承与发扬恩来精神的信心和决心。第二阶段,在市检察院20楼会议室进行了集中学习和交流发言。分别由黄利民检察长和政治部杨继栋主任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和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指定用书相关内容。随后,杨继栋、毛志成、范年红等3名同志围绕“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如何增强‘检察为民办实事’实效,提高南京检察担当能力”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黄利民检察长最后指出:一是学习党史、进行入党宣誓,关键在于要有真正感悟,深刻理解其最终目的。要始终保持觉悟,通过实景教育感悟,加入党组织不只是体现在形式上的,而最关键的是要在思想上、在行为上入党,每一名同志一辈子都要有这种强烈的意识。二是做合格党员,关键在于离不开联系检察实际履职尽责。通过学习“原著”,结合省院召开案件检视会提出的对相关案件的要求,严格落实刘华检察长讲话精神,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体现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坚持法、理、情相统一,最终实现双赢、多赢。三是办实每一起案件,关键在于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结合我们实际办案经历,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现场感悟,最终落脚点是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坚定我们的理想信念,像重温入党誓词宣誓那样,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