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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五项机制”服务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来 源: 市审计局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 2021-02-04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颁布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认真履行“经济体检”职责,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五项机制”,推动多种监督力量有机贯通,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有效服务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一是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机制。按照“五年轮审”原则,对审计对象科学分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社会关注程度高、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

二是审计项目计划会商机制。组织部门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基础上,与该局在编制原则、项目数量等方面进行沟通会商,科学安排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名单。

三是干部监督规范自律机制。先后出台了《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告知暂行办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督促领导干部加强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的自律要求。今年,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向16名主要领导干部发放了任职经济责任告知书。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已经形成了常态化。

四是审计结果报送机制。将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均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同时,在对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分析基础上,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综合报告,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是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结果等报告存入干部档案,推动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评价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互通问题线索。选派多名业务骨干进入市委“巡察人才库”,直接参与市委多轮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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